人大财经工作方法
人大财经工作方法是指为达成人大财经工作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和办法,通过计划、组织、执行、协调、总结、评估,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工作质量。以下是人大财经机构常用的工作方法。
(一)计划和总结
1.计划
计划是为了实现目标而进行的事前安排,总结是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反思。计划和总结是一对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工作方法,贯穿于工作的全流程。计划侧重“事前规划”,为行动提供方向和框架;总结则侧重“事后复盘”,为后续改进提供依据和经验。二者结合,能有效提升工作的条理性、效率和质量。计划是在工作启动前,基于目标和实际情况,对任务、步骤、资源、时间等进行系统性安排的方法。其核心是“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由谁做”,避免盲目行动。为了确保工作的条理性、效率和质量,新的一年或新的一项工作开始前,人大财经机构都要根据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和安排,制定年度财经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首先要明确工作要达成的结果,将总目标分解为可执行的子任务,明确各任务的优先级。例如,将计划预算审查拆解为“发文要求政府发改、财政部门报送计划预算草案及相关资料,召开会议对计划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将审查意见反馈发改、财政部门”等。为每项任务设定起止时间,避免拖延。例如,“什么时间报送计划预算草案,什么时间召开初审会议”等。为确保计划切实可行,在制定计划前,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大内部有关方面,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收集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初步制定计划框架,涵盖任务、资源、时间等要素。计划实施后,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2.总结
总结是在工作完成后(或阶段性完成后),对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回顾、分析和提炼的方法。其核心是“搞清楚做了什么、做得如何、如何改进”,实现“从实践到经验”的转化。对照计划目标,评估实际完成情况(如量化指标达成率、未完成的任务及原因)。梳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分析哪些做法有效、哪些存在问题(如流程漏洞、资源浪费、决策失误)。从成功案例中总结可复制的方法,从失败中汲取教训。基于总结结果,提出下一步的优化措施,形成“计划–执行–总结–改进”的闭环。在总结过程中,要注意数据收集(如报告、会议、记录),确保总结基于事实。从目标、过程、结果、团队协作等多维度分析,避免只谈成绩、回避问题。将零散的经验系统化,形成可复用的规律或方法,并将总结出的改进措施纳入下一轮计划,推动工作迭代升级。
需要注意的是,计划与总结的协同关系。计划和总结是“前后呼应”的闭环系统,缺一不可:计划是总结的前提:没有清晰的计划,总结就失去了对照的标准(如无法判断“成果是否达标”)。总结是计划的升级:通过总结发现的问题和经验,能帮助下一次计划更科学(如基于“时间不足”的教训,调整下一轮任务的时间分配)。在实践中,计划需保留弹性,应对突发变化,避免因“必须严格执行”而陷入被动。总结应避免只做“流水账式记录”,需深入分析问题本质(如“任务失败”不仅是“时间不够”,可能是“目标设定不合理”或“协调沟通不足”)。二者需“贯穿全程”:复杂工作可分阶段计划和总结(如月度、年度计划+月度、年度总结),而非仅在“年前”“年底”或“届末”时进行。
(二)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人们通过对社会现象的调查和研究,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及其发展规律,探寻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的认识活动。人大财经机构要通过调查,从财经济活动中了解情况、收集资料;通过对资料的分析和综合,科学地阐明经济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探寻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调查和研究既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方法,也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功。参与调研的人员必须掌握一些常用的调查方法,如文献调查法、实地考察法、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网络调查法等。
1.文献调查法
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直接经验,另外一条是间接经验,而间接经验是知识的主要来源。间接经验主要是通过文献取得的。文献不仅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也是人类获取知识、认识世界的重要途径。文献调查是指采用科学方法收集文献资料、摘取有用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的调查方法。通过文献调查,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与调研有关的已有成果,为调研选题提供参考依据;了解与调研课题有关的理论和方法;了解调查对象的历史和现状;了解与调研课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献调查是调研的基础,贯穿调研的全过程。文献调查法对于提高调研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调研组织者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调研参与者要养成查阅文献的习惯。文献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搜集文献,要有效进行文献调查,必须了解和掌握搜集文献的基本要求、主要途径和一般方法。搜集文献的基本要求是围绕调查课题搜集有关文献资料,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对搜集的文献资料进行核实和检验,力求准确无误;搜集的文献要内容完整,注明文献来源;对搜集的文献进行有效管理。对于纸质文献主要通过索取、交换、购买、借阅、复制等途径获取,对于网络文献可通过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检索获取。搜集文献的一般方法有检索工具查找法、参考文献查找法和专家咨询法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要有效搜集文献必须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熟悉图书馆和互联网的检索系统,掌握文献检索方法。
2.实地观察法
观察是认识和研究的起点,观察可分为实验室观察和实地观察两类。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既可在自然环境下观察,也可在实验室观察。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某些课题(如某些心理学、教育学课题)可以在实验室观察,大量的课题要在实地观察。实地观察法是观察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或借助科学的观察工具,能动地了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现象的方法。实地观察法是实地调查研究中最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之一,主要类型有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结构式观察与无结构式观察。参与观察是加入到所研究的社会群体中,参与被观察者的活动,从内部收集第一手的资料。这种方式能了解社会现象的实际发生与发展过程,能洞察被观察者的行为动机与意义,能获得深入、详细的资料。但是,观察者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保持中立和客观的态度,不要让他们的参与干扰被观察者的正常活动,或干扰了观察者对信息的客观记录。与参与观察相反,非参与观察是在“局外旁观”,这种直接观察虽然比较客观、真实,但收集的资料容易表面化。结构式观察是事先制定观察表格、按照表格上的项目作观察记录。它具有系统化、标准化和定量化的特点,观察结果比较客观、准确,可对资料进行定量分析,但它的观察范围较小,缺乏深度和广度。因此,一般只适用于小群第一章人大财经工作概述体研究和行为科学研究。无结构式观察事先不规定观察项目,观察者可在现场决定观察什么、记录什么。它的特点是比较灵活。能够抓住一些重要现象或问题作深入观察。一般的参与观察都是无结构式的。除上述直接观察外,研究者还可采用间接观察的式方,即对客观物品、社会环境和行为痕迹进行观察,以便间接反映人们的行为特征。这种方式主要用于收集一些补充资料,其主要优点在于它的直观性和真实性,它能获得其他调查方法无法得到的资料。其缺点是常局限于对个别的、偶然的事件或现象的了解,观察结果难以量化,难以推论整体或全局,此外,观察中很容易由于主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各种观察误差,就观察者而言,有思想因素、知识因素、心理因素、能力因素、生理因素等主观原因;就观察对象而言,有客观事物发展不成熟、被观察者的反应性心理和行为,以及人为的假象等原因。减少观察误差的主要途径是提高观察者的专业水平,提高观察的标准化和结构化程度。要正确选择观察人员,认真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必要的知识准备,不断加强感官训练,合理安排观察任务,充分利用科学仪器,努力控制观察活动对被观察者的影响。
3.访问调查法
访问法是通过调查者与调查对象的交谈这一社会互动方式获得资料的方法。访问法有多种分类,根据对访问过程的控制程度,访问可分为结构式的和无结构式的两类。结构式访问是一种高度控制的访问,访问使用统一的问卷或表格,按统一的标准和方法选择调查对象;提问的方式与回答的记录方式等都是统一的。无结构式访问则相反,它不事先制定问卷,对调查对象的选择、提问的问题及方式、回答的记录方式等均无统一要求。访问员只是根据调查题目或粗线条的提纲,由访问者和被访问者就此题目自由交谈或按提纲进行访问。结构式访问的结果便于量化,可作统计分析,缺点是缺乏弹性,难于对问题作全面而深入的探讨。它多用于大规模统计调查。无结构式访问弹性大,可对问题作深入广泛研究,但结果难于量化。它是个案研究的主要工具。无结构式访问又可分为多种类型,主要的有:重点访问、深度访问、客观陈述法。被广泛采用的开座谈会的方法也是一种无结构式访问。访谈过程大体上可分为接近受访者、提出问题、听取回答、引导和追询、访谈结束和再次访问等几个环节。接近受访者有多种方式,如自然接近、求同接近、友好接近、正面接近、隐蔽接近等。访谈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实质性问题,包括事实问题、行为问题、观念问题、感情和态度问题等;一类是功能性问题,包括接触性问题、试探性问题、过渡性问题、检验性问题等。听有三个层次,即表面地听、消极地听和有效地听。要有效地听,就要排除听的障碍,要有正确的态度,要提高记忆能力,要善于做出反应。引导是帮助受访者正确理解和回答问题;追询是为了促使受访者更真实、具体、准确、完整地回答问题,它们是对提问的延伸、补充和深入。访谈结束应该注意两个问题:一要适可而止,二要善始善终。再次访问有三种类型,即补充性再次访问、深入性再次访问和追踪性再次访问。其中,深入性再次访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实施访问调查应该做好访问前的准备、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重视访谈过程中的非言语语言交流、做好访问记录、妥善处置无回答问题。所谓非言语语言,是指用来表情达意的各种声音现象和有形现象。在访谈过程中,既要重视言语语言交流,又要重视人的外部形象、行为、面部表情、目光以及周围环境等非言语语言交流。访谈记录,无论是当场记录还是事后追记,在内容上都要抓住几点,即记要点、记特点、记疑点、记易忘点、记主要感受点。进行电话访问,应该在编制抽样框、抽取样本、调查内容、记录方式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安排,并正确处置无回答问题、努力提高访问员的素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CATI),就是借助CATI系统实施的电话访问。防问调查法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访问双方的一个社会交往过程,这使得它可以获得其他调查方法所无法获得的资料,也使得它成为较其他方法更复杂和更难于掌握的一种方法。访问法不仅获得的资料丰富、应用范围广泛,实行起来也更灵话,且利于对问题和现象更深人的探索。此外,它可以提高调查的信度和效度,充分发挥研究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是,访问法费时较长,调查的费用较多,这往往限制了调查的规模。此外,它过于依赖于访洞员的素质与能力,而且难于排除互动双方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调查成败的关键就在于调查者对这一社会过程是否能有效地进行控制。这一方面依赖于调查者本身的素质与条件,另一方面有赖于调查者对访问技巧的掌握和运用。因此,挑选与训练访问员就成为访问不可缺的一项工作。访问员必须掌握的主要技巧包括:进入和退出第一章人大财经工作概述访问的技巧、提问的技巧、用非语言信息如动作和表情控制的技巧、记录技术等。
4.问卷调查法
问卷调查法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受调查者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问卷调查法可分为自填式问卷调查和代填式问卷调查两种类型。自填问卷由被调查者自己填写,而访问问卷则是由调查者根据被调查者的回答填写。自填式问卷调查可分为报刊问卷调查、邮政问卷调查、网络问卷调查和送发问卷调查;代填式问卷调查可分为访问问卷调查和电话问卷调查。在问卷表的形式和设计上,两种类型的问卷既有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问卷的结构,一般由卷首语、填答说明、问题和回答方式、编码、结束语和其他资料组成。设计问卷时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明确问卷设计的出发点;明确问卷调查的阻得因素,明确向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方面的内容虽然并不直接涉及到具体的设计方法与技术,但却对间卷设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现实社会调查中,许多问卷的设计质量不高,根源并不在具体的方法上,而在于设计者的指导思想上没有遵循上述原则。设计问题的原则是:目的性、客观性、相称性、可能性和自愿性。问卷中询问的问题可分为四类,即背景性问题、客观性问题、主观性问题和检验性问题。问题的结构,一般应该按照问题的性质或类别、问题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问题的时间顺序排列,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做非逻辑安排。表述问题的要求是:具体性、单一性、通俗性、准确性、简明性、客观性和非否定性。对敏感性、威胁性大的特殊问题,可采取释疑法、假定法、转移法和模糊法来表述。对问题的回答有三种类型,即开放型、封闭型和混合型。封闭型回答常用的方式是:填空式、两项式、列举式、选择式、顺序式、等级式、矩阵式和表格式。设计答项的要求是:相关性、同层性、完整性、互斥性、准确性和可能性。相关问题的接转有四种方式,即用文字说明、分层次排列、用框格表示、用线条连接。编码就是对每一份问卷和问卷中每一个问题、每一个答项编定一个唯一的代码。它的任务是确定代码、编定位数、设计填写方式。问卷调查的一般程序是: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分发问卷或开展调查,回收问卷和审查问卷。然后,再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理论研究。在代填式问卷调查,特别是访问问卷调查中,必须认真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和督导工作:培训必须求实,指导必须具体,监督必须有效。提高问卷回复率的途径是:争取权威性大、知名度高、专业性强的机构支持,挑选恰当的调查对象,选择有吸引力的调查课题,提高问卷设计质量,采用回复率较高的调查方式。对无回答和无效回答的研究是正确评价调查结果和总结改进调查工作的需要。问卷调查法的优点是有利于突破时空限制和进行大容量、高效率的定量研究,它的缺点是缺乏生动性、具体性和弹性,难以做深入调查。只有掌握了问卷设计和问卷调查的具体方法与技术,又能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运用,我们的问卷调查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5.网络调查法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调查已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调查方法。计算机网络是指一些相互连接的、自治的计算机集合,一般由若干主机、通信子网和一系列协议三个部分组成。互联网是一种不属于任何国家或机构,以平等、互利、合作、安全为原则的全球最大的信息资源网。互联网的诞生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一种全球性的计算机网络,一种全球信息资源的集合,一种庞大的高度自由、开放、平等的人类社区,它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把世界各国联结了起来,使整个人类社会联系得更密切、运转得更高效。网络调查是指在网上发布调研信息,并在互联网上收集、记录、整理分析和公布网民反馈信息的调查方法。它是传统调查方法在网络上的应用和发展。网络调查法的特点是:调查对象是对调研主题感兴趣的、处于主动状态的、自觉自愿的网民,调查内容主要是有关主观态度、意愿、感受等方面的内容,调查范围可扩展到一切有网络的地方,调查质量高于传统调查方法,调查成本低于传统调查方法,调查时效快于传统调查方法,调查方便性和适用性优于传统调查方法。根据调查的具体方法不同,网络调查可分为网上问卷调查法、网上讨论法、网上测验法和网上观察法等几种主要类型。网上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通过网络发布调查问卷,受访者通过网络填答和提交问卷,经调查者统计分析后再通过网络公布结果的调查方法。网上讨论法是通过网上讨论搜集社会信息的调查方法,它是集体访谈法在网上的应用。网上测验法是指测验者在互联网上利用网站或E-mail等途径,向网民或受测者发出含有测验内容的问卷或信件,请网民或受测者做出回答后反馈给测验者,测验者对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出结论的测验方法。网上观察法是观察者进入聊天室观察正在聊天的情况,或利用网络技术对网站接受访问的情况以及网民的网上行为,按事先设计的观察项目、要求做记录或自动监测,然后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并得出结论的调查方法。网络调查的一般步骤是:制定调查计划、设计调查问卷、设计数据库和网页、测试和试调查、问卷的网络发布和开始调查、统计分析和撰写调查报告。实施网络问卷调查,应该注意主题的选择、问卷的设计、程序的控制和问卷的放置。网络调查具有开放性广、自由性大、隐匿性高、互动性好、生动性强、方便性多、调查速度快、调查成本低等优点。
(三)协调沟通
协调和沟通是人大财经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妥善处理好上级、同级、下级等各种关系,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质效、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的能力必须掌握的工作方法。
1.协调沟通的对象
人大财经机构要加强与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上下级人大财经机构、人大内部其他机构、社会各界及市场主体的协调与沟通。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是最主要的协调对象,涉及财政、发改、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与经济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沟通内容包括年度计划预算草案审查、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监督、财经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等。例如,在计划预算审查前,人大财经机构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充分沟通,了解计划预算编制的依据、重点项目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确保审查意见具有针对性。上级人大财经委通过业务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协调下级人大开展财经立法监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例如,针对跨区域经济立法和经济政策落实(如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上下级人大可通过联合开展调研,沟通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在人大内部,与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制工作机构、代表工作机构协作,共同推进财经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办理等工作。例如,在财经类法规制定过程中,需与法制工作机构协调立法程序,与代表工作机构配合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草案修改论证。此外,通过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群众对财经工作的意见。例如,在审议产业政策调整方案时,邀请相关企业代表座谈,了解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实际影响。
2.协调沟通的方法
在财经立法环节,组织专题调研、专家论证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政府部门就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税收优惠、市场监管边界)进行反复磋商,确保立法草案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兼顾公平与效率,平衡各方利益。在计划预算审查与监督环节,与发改、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听取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调研和视察,对政府计划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计划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重点项目安排和重大财政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在经济运行监督环节,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邀请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学家共同研判,针对突出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难)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政府部门回应社会关切。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关注经济增速、就业、通胀、产业链安全等重要指标,提出预警和建议。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环节,与承办单位(多为政府部门)沟通办理进度和难点,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座谈,跟踪督办结果并向代表反馈,推动人大代表提出的财经类议案、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3.协调和沟通的基本原则
协调和沟通要取得预期成效,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规。在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开展协调沟通,确保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二是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民主,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声音,在此基础上形成代表人民利益的决议和决定。三是务实高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避免形式主义,推动问题解决。四是监督与支持统一。既要依法监督政府财经工作,也要通过沟通理解政府施政中的困难,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4.协调和沟通应注意的事项
要保持有效协调和沟通,还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明确沟通目的。在沟通前,确保自己清楚想要传达的信息和目标。二是积极倾听。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反馈,以便更好地理解他们的需求。三是清晰表达。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第一章人大财经工作概述的想法,避免模糊不清。四是确认理解。在沟通后,确认对方是否理解了信息,可以让对方用不同的方式反馈。五是尊重他人。在沟通过程中,尊重对方的观点和感受,避免情绪化。六是强化实践和学习。在协调和沟通过程中,提升自己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
(四)上下联动
上下联动是一种组织内部不同层级和单位之间协同配合、高效衔接的工作方法。其核心是打破层级壁垒,通过信息共享、责任共担、行动协同,形成“上下一心、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确保目标一致、执行有力、成效显著。近年来,各级人大财经机构,在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中,普遍采用了上下联动工作法。实践证明,上下联动有利于提高组织凝聚力,打破层级隔阂,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协作氛围;有利于形成合力,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上下联动的组织实施分为启动、执行和收尾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明确目标与分工。上级牵头制定工作总目标、阶段任务和联动机制(如沟通频率、反馈渠道)。上下级共同协商分工清单,明确各自权责和协作节点(如“上级每周提供政策更新,下级每旬上报执行数据”)。
2.执行阶段,双向互动与动态调整。下级按计划推进工作,定期向上级反馈进展、问题及需求。上级通过跟踪数据、实地调研等方式掌握实情,及时回应下级诉求(如协调跨部门资源),必要时调整工作方案(如因基层反馈某流程冗余而简化)。
3.收尾阶段,总结复盘与经验沉淀。上下级共同评估工作成果,分析联动过程中的亮点(如高效沟通机制)和不足(如信息传递滞后)。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如问题快速响应流程),优化下一次联动的机制(如完善线上沟通平台)。
上下联动要取得预期成效,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达成目标共识,这是联动的前提。上级需明确工作的核心目标、价值意义和整体方向,并向下级充分传递(如通过会议、文件、培训等),避免下级对目标的理解出现偏差。下级需结合自身实际,向上级反馈目标的可行性(如存在的资源缺口、现实困难),共同校准目标,形成“上下认可、可落地”的共识。
二是实现信息互通,这是联动的基础。上级需及时向下级传递政策、指令、资源支持等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执行偏差(如通过线上平台共享文件)。下级需向上级反馈执行进度、遇到的问题、基层实情等,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如专题汇报、调研反馈)。
三是确保权责清晰,这是联动的保障。上级明确“指导权、决策权、监督权”,避免过度干预下级具体执行;同时承担“资源协调、方向纠偏”责任。下级明确“执行权、自主权、反馈权”,在上级框架内灵活处理具体问题;同时承担“任务落地、结果负责”责任。
四是加强双向协同,这是联动的核心。上级下沉: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指导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执行中的难点。下级上升:通过汇报、请示、经验提炼等方式,向上级反馈执行效果、创新做法,为上级优化决策提供参考。
(五)跟踪落实
人大财经机构对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落实。跟踪落实是确保任务从部署到落地全流程闭环管理的重要手段,核心是通过持续关注、动态监督、及时反馈和问题解决,避免“重布置、轻落实”“有开头、无结尾”的现象,保障工作目标按计划实现。
跟踪落实法的实施步骤:
1.明确跟踪对象与标准,让跟踪“有靶可打”。锁定核心任务,从整体工作中梳理出关键任务、重点环节(如项目中的“时间节点”“责任主体”“成果指标”),避免无差别跟踪导致精力分散。必要时可使用“任务清单表”,列明任务名称、负责人、起止时间、标准要求、当前状态等。
2.建立跟踪机制,让跟踪“有章可循”。定期跟踪,根据任务紧急程度,设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跟踪频率,通过会议、报表、线上工具等方式同步进度。分级跟踪,对复杂任务按层级拆分(如总任务—子任务—具体动作),由不同层级人员负责跟踪对应环节,确保无遗漏。动态记录,建立跟踪台账(纸质或电子),详细记录任务进展、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计划等,为后续复盘提第一章人大财经工作概述供依据。
3.聚焦问题解决,让跟踪“有实效”。当任务出现“进度滞后”“偏离标准”“资源不足”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责任主体和相关方发出预警(如通过提醒函、约谈等),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麻烦。对跟踪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如跨部门壁垒、政策冲突),组织相关方会商,明确责任分工和解决时限,推动资源整合、流程优化。若因客观条件变化(如政策调整、突发情况)导致原计划无法执行,通过跟踪及时反馈,推动任务目标、时间或方法的合理调整,避免“硬执行”造成资源浪费。
4.闭环验收与复盘,让跟踪“有结果”。任务完成后,依据最初设定的标准(如质量、数量、时效)进行验收,确认是否达标,未达标的需明确整改要求和二次验收时间。对跟踪全过程进行复盘,分析“哪些环节跟踪有效”“哪些问题反复出现”“跟踪机制存在什么漏洞”,形成经验教训,优化下一次跟踪方法。
使用跟踪落实工作法应注意的事项:一是跟踪要“有据可依”,以法律规定、会议纪要等为依据,避免凭主观判断评价进度;二是避免“过度跟踪”,不干预具体执行细节,聚焦“进度和结果”,防止给责任方造成不必要的压力;三是注重“人性化沟通”,跟踪过程中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而非单纯追责,鼓励责任方
主动反馈困难。
(六)专家协助
邀请专家协助人大财经立法和监督工作,是提升财经领域法治建设质量、增强监督专业性的关键路径。财经工作涉及财税、金融、产业经济等复杂领域,专业性强、政策关联度高,专家的深度参与能有效弥补信息不对称、专业储备不足等问题,推动立法更精准、监督更有力。
1.精准选配专家类型
财经立法和监督的专业性要求极高,需根据具体任务匹配对应领域专家,确保“专业问题由专业人士解答”。
(1)财税与预算管理专家。专业领域涉及预算法规修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条例制定、税收征管监督等。在立法层面,可以协助破解“预算编制科学性”“转移支付制度公平性”“税收优惠合法性”等难题。例如,在制定“地方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时,财税专家可设计“部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明确“预算调整的法定情形”,避免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在监督层面,通过数据分析协助识别预算执行中的“虚列支出”“项目资金沉淀”等问题。例如,审计专家可协助人大核查“专项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比“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比例”,发现“资金闲置”或“虚报进度”等违规行为。
(2)金融与资本市场专家。专业领域涉及地方金融监管立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监督、资本市场改革配套法规制定等。在立法层面,协助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在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条例”时,金融专家可界定“非法集资与正常融资的边界”,设计“平台退出机制”,避免立法过于严苛抑制创新或过于宽松引发风险。在监督层面,协助预判金融风险传导路径。在监督“中小银行风险处置”时,专家可通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评估处置方案的有效性,提出“差异化资本补充工具”等专业建议。
(3)产业经济与市场监管专家。专业领域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产业扶持政策立法、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等。在立法层面,协助打通“产业政策与法律衔接”的堵点。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时,产业专家可建议“数据要素市场交易规则”,明确“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的认定标准”,兼顾产业发展与公平竞争。在监督层面,协助评估政策对市场主体的实际影响。在监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时,产业经济专家可通过“企业税负变动率”“营收增长率”的关联分析,判断政策是否真正惠及中小微企业,而非仅停留在“报表数据”层面。
(4)法律与制度比较专家。专业领域涉及财经法规与上位法衔接、国际规则对接(如自贸试验区条例)、法律责任条款设计等。在立法层面,协助确保地方性财经法规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冲突。在制定“地方政府投资条例”时,法律专家可核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是否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上位法规定,避免“越权立法”。在监督层面,协助判断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在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执法”时,法律专家可分析“行政强制措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处罚幅度是否合理”,确保监督意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专家协助流程
专家协助不应局限于“末端咨询”,而应贯穿从“选题–调研–论证–落地”的全链条,实现“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优化”。
(1)立法从“条文设计”到“效果预判”。前期调研阶段:专家主导“问题清单”梳理。例如,在启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前,邀请市场监管专家、企业法务专家开展调研,聚焦“行政审批流程冗余”“涉企检查频次过高”等具体问题,形成“立法需解决的十大核心诉求”,避免立法“大水漫灌”。草案起草阶段:专家深度介入条款打磨。在设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款时,产业专家可测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合理比例”(如30%以上),并建议“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如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确保条款既符合政策导向又具备可操作性。立法论证阶段:组织“多元专家辩论会”。针对争议条款(如“碳排放权交易的地方立法权限”),邀请环境经济专家、法学专家、企业代表展开辩论,明确“地方立法可规范的范围”(如交易细则而非总量设定),平衡“国家统筹”与“地方创新”的关系。
(2)监督从“问题发现”到“整改落地”。监督选题阶段:专家协助锁定“关键少数”。例如,在年度财经监督选题中,金融专家可建议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作为重点,通过分析“城投债发行规模”“土地出让收入依赖度”等指标,预判风险较高的领域,避免监督“撒胡椒面”。监督实施阶段:专家赋能“精准核查”。在监督“稳就业政策落实”时,劳动经济专家可设计“政策效果评估模型”,通过对比“企业享受社保补贴前后的用工量变化”“失业人员再就业比例”,识别“企业骗取补贴”“政策惠及面不足”等问题,比单纯看“资金拨付进度”更具实质意义。整改跟踪阶段:专家推动“监督闭环”。例如,针对“开发区土地闲置”的监督结果,产业规划专家可提出“闲置土地转租赁模式”“产业导入与土地供应挂钩机制”等具体整改方案,并跟踪评估整改效果,避免“纸上整改”。
3.健全专家服务保障机制
(1)构建“动态化”专家库体系。按“财税、金融、产业、法律”等细分领域建立子库,入库专家需满足“三有”标准:有扎实专业功底(如发表过核心期刊论文、主导过相关课题)、有实践经验(如参与过政策制定、一线执法)、有公信力(无利益冲突记录)。例如:某市人大财经委联合高校、行业协会,建立“双百专家库”(100名学术专家+100名实务专家),每季度更新专家履职档案,根据监督议题灵活抽取匹配专家。
(2)建立“双向赋能”协作机制。提前向专家提供完整资料(如法规草案、监督对象的工作报告、历史数据),必要时组织专家与政府部门、企业面对面沟通,避免“闭门造车”。明确专家建议的采纳标准和反馈时限,对未采纳的意见需书面说明理由(如“与上位法冲突”“条件暂不具备”),增强专家参与的获得感。制定《专家回避办法》,对与监督对象存在股权关联、任职关系的专家实行强制回避,防止“利益输送”。
(3)完善“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保障。对提出重大建设性意见的专家,在库内公示表彰,并优先邀请参与更高层级的立法监督项目;给予合理报酬(如按咨询时长、成果质量分级付费),保障调研、差旅等费用。明确专家保密义务(如不得泄露预算草案中的涉密数据)、勤勉义务(如不得敷衍出具“无实质内容”的意见),对违反规定的专家予以出库处理。
(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人大财经立法和监督,是适应数字化时代治理需求、提升财经领域履职效能的重要路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平台等技术手段,可打破时空限制、整合信息资源、强化动态追踪,推动财经立法更精准回应经济社会需求,监督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1.网络信息技术赋能财经立法
财经立法需要精准把握经济运行规律、市场主体诉求和政策实施效果,网络信息技术可从信息获取、分析论证、民意征集等环节提供支撑。
(1)提升立法针对性。通过对接政府部门(如统计局、税务局、发改委)、市场主体(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机构数据平台)、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大数据公司)的信息系统,整合宏观经济指标(GDP、CPI、就业率)、中观行业数据(各产业营收、投资增速)、微观主体数据(企业税负、融资成本、经营困难),构建“财经立法数据库”。例如: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财经法规时,通过分析企业年报数据、税收缴纳记录、政务服务投诉平台信息,精准识别“融资难”“税费负担不均”“行政审批效率低”等高频问题,使立法条款直接指向痛点。运用大数据分析模型,对经济领域潜在风险(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金融市场波动、产业结构失衡)进行预警,为立法预留“制度空间”。例如:在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立法中,通过监测债务规模、偿还能力、项目收益等数据,提前在法规中设定“风险预警线”和“限额管理机制”。
(2)拓宽财经立法民意征集渠道。通过人大官网、政务APP、社交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财经立法草案,设置“意见征集专区”,允许公众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等形式提出建议,并通过“关键词聚类”技术自动梳理高频意见(如针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快速汇总“教育、医疗支出扣除不足”等焦点诉求)。针对特定行业立法(如数字经济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通过行业协会线上平台、企业服务端口定向推送草案,精准收集企业、行业专家的实操建议。例如:在平台经济税收立法中,通过电商平台数据接口,直接向中小电商经营者征集“纳税申报流程简化”“税收优惠适用”等具体需求。将复杂的财经立法条款转化为漫画、短视频、H5等形式,通过网络平台普及立法背景和核心内容,降低公众理解门槛,提升参与积极性。
(3)提升条款可执行性。运用人工智能模型,对财经立法条款的实施效果进行模拟推演。例如:在制定“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时,输入不同地区财政收支数据、项目执行历史数据,模拟“绩效评价指标调整”“预算公开范围扩大”等条款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影响,提前发现条款中的“漏洞”或“执行阻力”。通过建立“财经法律数据库”,运用文本分析技术自动比对拟制定法规的条款冲突,避免“上位法与下位法不一致”“新旧法规衔接不畅”等问题,确保立法的统一性。
2.网络信息技术强化财经监督
人大财经监督(如预算执行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财经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等)的核心是“盯紧钱袋子、管好资产账”,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可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中动态监督”“事前预警”转变。
(1)实时追踪财政资金流向。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与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平台、项目管理系统联网,实时获取预算指标下达、资金拨付、支出进度、项目结算等数据,形成“预算执行全流程数据链”。例如:人大可通过系统实时监测“民生专项资金”(如医保基金、乡村振兴补助)的拨付进度,一旦发现资金滞留、挪用或拨付滞后,立即启动预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避免“钱等项目”或“项目等钱”的低效问题。运用算法模型识别预算执行中的“异常点”,如“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同一项目重复拨款”“大额现金支付”等,自动生成监督疑点清单,为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提供精准线索。例如:某省人大通过预算联网系统发现,某县“产业扶持资金”连续3年向同一空壳企业拨付,及时启动监督程序,避免财政资金流失。
(2)实现国有资产“家底”透明化管理。构建国有资产大数据平台,整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金融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数据,通过分类编码、动态更新,形成“国有资产全景数据库”,实现资产数量、价值、分布、变动等信息的可视化展示。例如:人大可通过平台查询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利润变动、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监督其保值增值情况;通过比对自然资源资产(如耕地、林地、矿产)的“存量”与“消耗量”,评估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平衡状况。
(八)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要做好人大财经工作,还要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财经工作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凝聚共识的重要桥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既能让人大财经工作更加贴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能增强人大财经工作的民主性和权威性。
1.在财经立法中发挥代表“民意直通车”作用
财经立法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权益、群众经济利益和经济秩序稳定,人大代表可从“需求捕捉”“条款完善”“效果反馈”全流程参与,确保立法回应民生关切。
(1)提前介入立法调研。定向组织代表调研,针对特定财经立法项目(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组织有企业经营、金融、财税等背景的代表,深入企业、市场、园区开展调研,通过座谈、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市场主体在融资、税费、审批等方面的真实困难。例如:在修订“地方税收征管保障条例”时,邀请来自中小企业的代表反映“税收优惠政策落地难”“税务执法弹性过大”等问题,推动立法中明确“政策宣讲责任”“执法标准公开”等条款。建立代表与行业的常态化联系,让代表对接特定行业(如制造业、服务业、数字经济领域),通过定期走访、线上沟通群等方式,持续收集行业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如“行业标准不统一”“跨界监管空白”),为立法提供“一线素材”。
(2)参与法规草案论证。组织代表专题审议,在财经立法草案修改阶段,邀请具有经济、法律、企业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代表,针对核心条款(如预算公开范围、税收减免条件、金融风险处置程序)进行逐条论证,从实践角度提出修改建议。例如:在审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时,来自建筑行业的代表可结合项目审批经历,建议增加“审批时限刚性约束”“中介服务收费上限”等条款,避免条款因脱离实际而难以执行。代表牵头“小范围听证”,针对争议较大的财经立法问题(如房产税试点范围、社保基金统筹层次),由代表组织选民、行业专家、基层干部开展小型听证会,汇总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为立法平衡各方权益提供参考。
2.在财经监督中强化代表“全过程参与”人大财经监督(包括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等)的核心是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经济政策落地见效,代表的参与能让监督更贴近实际、直击问题。
(1)深化预算审查监督。代表参与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在政府预算编制阶段,组织代表提前介入,通过查看部门预算草案、走访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了解“民生支出占比”“项目资金安排依据”“预算与政策目标的匹配度”等,提出“优化教育经费分配”“压缩非必要行政开支”等建议,推动预算编制更精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成立“预算审查代表专业小组”,吸纳具有会计、审计、金融等专业知识的代表,借助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预算执行数据(如资金拨付进度、项目支出效益)进行深度分析,发现“预算执行与计划偏离”“资金闲置”等问题,形成专题监督报告提交常委会。例如:某省代表通过联网系统发现,“乡村振兴产业资金”中有30%未及时拨付到项目,且部分项目存在“虚报支出”嫌疑,推动常委会启动专题询问,督促财政部门整改并追回资金。
(2)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代表参与国有资产清查,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如房产、设备)、企业国有资产(如股权、收益),组织代表参与实地核查,对照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核实“账实不符”“闲置浪费”等问题,推动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监督国有资产收益分配,聚焦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国有股权转让收益等,由代表监督其是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用于民生支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或“收益使用不规范”。例如:代表发现某国企将应上缴的1亿元利润用于“高管福利”,推动人大督促其整改并将资金补缴入库。
(3)跟踪经济政策落实。代表牵头政策“落地检查”,针对减税降费、稳就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重大财经政策,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园区、基层,通过“座谈+问卷+数据比对”方式,检查政策是否真正惠及市场主体(如“小微企业 税收减免是否全覆盖”“贷款利率是否实际下降”),收集“政策执行中的梗阻”(如部门推诿、流程繁琐),形成监督意见反馈政府。例如:在监督“增值税留 抵退税政策”时,代表发现部分中小企业因“不懂申报流程”未享受优惠,推动税务部门简化流程并开展“一对一辅导”,使政策覆盖率提升。
(九)开展人大财经课题研究
开展人大财经课题研究,是人大财经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升履职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运用科学方法进行系统性研究,可为财经立法、预算审查监督、经济工作监督等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推动人大财经工作更精准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人大财经机构要高度重视课题研究,把课题研究作为提升干部能力和工作质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1.紧扣中心工作与民生关切进行选题
课题研究的价值始于精准选题。人大财经课题需立足“人大职能”与“经济现实”的结合点,避免“大而空”或“脱离实际”,重点聚焦三类方向:
(1)服务财经立法的前瞻性研究。针对拟制定或修订的财经法规(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开展立法前的基础性研究,梳理现有制度短板、实践需求和立法难点。例如:在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法”地方立法前,可设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制度创新”“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等课题,研究现行法律对数字经济的适应性不足,提出立法需明确的权责边界和制度设计。
(2)支撑财经监督的针对性研究。围绕人大财经监督重点(如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大经济政策落实等),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剖析成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例如:针对预算执行中“项目资金闲置”“绩效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设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路径”课题,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对比先进地区经验,提出“全周期绩效跟踪”“跨部门资金统筹”等监督建议。
(3)回应经济发展的战略性研究。聚焦国家重大经济战略在地方的落地(如区域协调发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共同富裕等),结合本地经济特点开展研究,为人大监督政府落实战略部署提供依据。例如: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某省人大可设立“区域产业协同发展中的财税政策协调”课题,研究各地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的差异对产业布局的影响,提出“跨省财政利益共享机制”等建议。
2.采取多元方法与协同联动进行研究
课题研究的质量取决于严谨的实施过程,需结合人大工作特点,运用“理论+实践”“定性+定量”的复合方法,同时整合多方力量提升研究深度。
(1)构建“多方参与”的研究团队。以人大财经委(工委)为核心:牵头制定研究方案、把控研究方向,确保研究成果符合人大履职需求;吸纳专业力量:邀请高校经济学院、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提供理论支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数据核查和案例分析。组织具有企业管理、金融、财税等实务经验的人大代表参与调研,通过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收集基层一手信息(如企业经营困难、群众经济诉求)。例如:某课题研究团队由人大财经工委干部、高校教授、企业家代表组成,分别负责政策梳理、模型构建、实践案例收集,形成“理论-实践”互补的研究合力。
(2)运用“多维融合”的研究方法。实地调研法:深入企业、园区、基层政府开展座谈、访谈、问卷,掌握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如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重大项目推进瓶颈)。采用数据分析法,对接统计、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GDP增速、失业率)与微观主体行为(如企业投资意愿、居民消费结构)的关联。采用比较研究法,借鉴国内外同类地区的经验(如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德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本地提供参考。选取典型案例(如某县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某国企混改)进行“解剖麻雀”,提炼可复制的经验或需规避的教训。
(3)注重“问题导向”的研究过程。研究需聚焦“具体问题”而非“抽象概念”,避免陷入“从理论到理论”的空泛论述。例如:在“乡村振兴中的财政投入机制”课题中,需具体回答“当前涉农资金分散在哪些部门?”“资金使用中存在哪些 浪费现象?”“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实现资金整合增效?”等实操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成因分析-对策建议”的清晰逻辑链。
3.搞好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课题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应用,需建立“研究-实践”的转化机制,让研究成果真正融入人大财经工作的各环节。
(1)转化为立法建议。将研究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提出的制度设计方案,转化为财经立法的条文建议或立法项目建议,推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深层次矛盾。例如:“平台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课题研究成果,可直接转化为《地方平台经济条例》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劳动安全保障”等条款的修改建议。
(2)转化为监督依据。研究形成的问题清单、数据支撑、整改建议,可作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的重要素材,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例如:“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使用”课题中关于“收益上缴比例偏低”“民生投入不足”的结论,可作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推动政府提高收益上缴比例并向民生领域倾斜。
(3)转化为代表履职参考。将研究成果简化为通俗易懂的“代表履职手册”“政策解读材料”,帮助人大代表更好地参与财经工作审议、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例如:“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课题成果,可转化为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的关注点(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产业基金投向”),提升代表建言的专业性。
(4)转化为决策咨询报告。向党委、政府报送研究报告,为地方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体现人大在经济治理中的智库作用。例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课题提出的“债务限额与GDP挂钩机制”“隐性债务化解路线图”等建议,可作为党委政府制定债务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
4.建立课题研究保障机制
建立课题研究保障机制,确保研究质效的长效支撑。
(1)建立选题论证机制。每年年底前,结合次年人大财经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组织专家、代表、政府部门进行选题论证,筛选出3-5个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课题,避免盲目立项。
(2)完善过程管理机制。对课题研究实行“中期评估+结题评审”,中期评估检查研究进度和方向偏差,结题时邀请第三方专家评审成果质量,确保研究结论客观、建议可行。
(3)强化激励机制。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将优秀课题汇编成册或通过人大官网、主流媒体发布,扩大研究影响力,同时激发研究团队的积极性。
(十)组织开展工作绩效评估
配合有关部门对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是组织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人大财经工作中常用的工作方法,有助于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1.明确评估目标
每个季度、半年或年度,对已经完成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为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依据。
2.制定评估标准
根据工作计划,制定评估标准,评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完成计划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方面的反应等。
3.收集评估信息
对工作表现进行总结和评价,收集评估信息。人大审查组、调研组、执法检查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各自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肯定取得的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人大工作的意见。下级人大常委会对工作的评价。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反馈。
4.进行评估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结合评估标准,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根据评估结果,给出绩效分数或等级。
5.反馈与沟通
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工作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制定改进计划,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方向。通过以上流程,系统、全面地评估工作的绩效,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一章人大财经工作概述第四节人大财经工作的内容和方法)